国卫办老龄函〔2020〕7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20〕570号)要求,在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推荐和国家远程医疗与互联网医学中心遴选基础上,现确定北京老年医院等174家医养结合机构作为首批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机构。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试点机构的工作指导,对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予以协调解决,督促试点机构严格按照远程医疗服务有关规定开展服务,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我委将适时组织对试点工作的评估。
联系人:老龄司曹群
联系电话:010-62030676
附件:首批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机构名单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1.北京老年医院
2.北京市海淀区青龙桥街道中共中央党校社区卫生服务站
3.北京市东城区汇晨老年公寓
4.北京市平谷区吉祥老年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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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隆光养老产业有限公司